2006年4月15日

[diary] 苛薄的高跟鞋

我沒有想到她說的休息就是真正的休息,整個晚上我看了兩套粵語長片,吃了四次廚師沙拉。當天差不多快亮的時候,我知道我該走了。在我要走的時候,我幫她脫了鞋子。我記得我媽說過,如果女人穿著高跟鞋睡覺,第二天會腳腫。她昨天晚上一定是走了很長的路,像她這樣漂亮的女人,高跟鞋應該是要很乾淨的才對。--<<何志武,編號223::重慶森林>>

 記者:為什麼一定要以重慶大廈為拍攝背景?

 王家衛:因為我是在重慶大廈那個區(尖沙咀)長大的,對我來說從小對重慶大廈就很好奇。它曾經是很好的公寓,有很多明星住那裡,香港最好的夜總會就在它的地庫。但後來慢慢變成游客、印度人租住的地方,有很多賭檔、妓女,我的父親就告訴我絕對不許去,所以我一直對這個地方很有興趣。在《重慶森林》之前,沒有電影取景拍過裡面,我拍電影的時候就選了重慶大廈去偷拍。

 我們第一次進去,那個保安拿棍子就打杜可風,杜可風扛著機器就一路擋一路拍,到後來就變成我們跟保安對打。對方就打電話報警,我們就上車離開,警察離開1小時之後回來繼續偷拍。所以那個時候有這樣的一部戲在拍,我們還找了林青霞來演,她居然也肯答應,真的是很敬業的演員。

 那個時候我們還讓林青霞沿著彌敦道跑,讓幾十個印度人追。正常情況下是應該穿球鞋拍這場戲,但我跟她說“不行,這樣體型就不對了”,因為穿高跟鞋走起來就很好看。她們這一代演員真的是非常敬業,那場她也答應我,就穿著高跟鞋沿著彌敦道一路跑下去。


 去年在內湖科技園區工作的短暫時間,認識了幾個好朋友。其中一個男孩I當時剛好考上台灣藝術大學的研究所,公司倒掉之後他正好順理成章唸書去。

 上班對我來講是一個展示自己很好的場所。工作已經夠無趣了,不自己找點樂子怎麼活呢?所以除了每天無意義的工作,我上班最大的意義就是每天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去展示自己。我每天穿著剛剛買來的新衣和鞋子去上班,把上班搞得像自己的迷你服裝展示會一樣。

 不知道為什麼,從很久以前我就偏愛穿高跟鞋。其實我的身高已經算挺高,有一陣子還買到特別高的兩雙新鞋,搞得同事都看不過去。不夠高的女同事們都會開玩笑道:妳已經那麼高了,為什麼還要穿高跟鞋呢?其實我穿上高跟鞋幾乎超過一七0,但我還是反過來力勸她們:穿高跟鞋是一種感覺!無論是高是矮,都應該享受那種感覺!尤其妳們不高更應該穿,這樣才能拉長身形的視覺效果。

 事實上,穿高跟鞋是很累的一件事。但偏偏鞋子對女人而言又有種說不出的吸引力。要穿好看的衣服百分之八九十都要搭配好看的高跟鞋。於是儘管我非常愛逛街,愛走路,每天走大量的路,趁著走路的時間思考--這樣對於穿高跟鞋的女人簡直是一種極度酷刑,但是我仍樂此不疲。

 穿高跟鞋穿得好,可以穿得很性感。有時候聽一個男人或是一個女人走路的聲音,都可以隱埋住一種思念或想法。當我在內湖上班時,常常在辦公室裡踩出卡卡卡的聲響,要去唸藝大研究所的男孩I就說:妳這種鞋子發出的聲音,妳不覺得很苛薄嗎?他說這是他們一個教授用的形容詞,我聽了忍不住哈哈大笑一陣。

 用苛薄這兩個字形容高跟鞋走路的聲音,我真的覺得妙極了。不同款式的高跟鞋應該有不同的聲響,我那雙尖頭高跟鞋走起路來也不是什麼舒坦的事。我那時只是回答他:是哦,女生很可憐耶,你不知道穿高跟鞋其實是件很累人的事嗎?

 平日穿高跟鞋上班還不打緊,但穿高跟鞋逛街就是件要命的事。今日只穿低跟鞋去踩大街,結果還是踩到精疲力竭。女人穿高跟鞋應該是很浪漫,很優雅,很性感的事,但那或許只適合存在電影裡及漂亮的畫報或書刊上,現實世界裡的女人還是要腳踏實地生活的。關於高跟鞋,我看過最好看的就是王菲為菲靡靡之音拍攝的封底照片。黑色直紋的絲襪搭上黑色高跟鞋,誘人。再來就是我永遠記得重慶森林裡,年輕的金城武替神祕的金髮女人林青霞脫掉高跟鞋那段戲,那時就覺得王家衛這個人要不是很懂女人,就是很懂做戲。至於女權,物化,制約等相關問題,本篇文章暫時不討論,咳。(*偽老學究及女權主義者貌*)

 也許再過些日子,我就應該試著穿起白襯衫牛仔褲,享受一下穿球鞋的生活了,反正夏天應該也快來了。

 延伸聯結:
 文初那段王家衛的專訪,出自中國新浪影音娛樂網:王家衛:永恆不變會不會很悶?,全文可點此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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