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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5月27日

[diary] 玻璃罩

 前陣子和雷朵討論到keep blogging,but blogging for what的問題。這問題許久前就已掀起一陣熱潮,人人在寫自己blogging的原因。我並沒有參與其中,因為不感到興趣。對我而言,blogging just for blogging,沒有為什麼。這種沒有為什麼的事情我並不陌生,生活裡很多事情我都是沒有原因地去做。例如寫一些似是而非的東西,寫出來與不寫出來其實沒有差別,因為作者讀者都只有自己。所以很多話說出來與沒有說出來也沒有差別,如果那些話沒有人聽見。

 但這種感覺近來也漸漸沒有了。自從部落格漸漸變成一個熱門的載體之後。當它的公眾性提高,私密性減少,自己面對它的心情也漸漸不一樣了。或許原因還是出在自己,覺得事情的可能性愈變愈少,固定性愈來愈高,不可改變的事愈來愈多,因此漸漸減少過去擁有的一種傻氣與熱情。當生活愈來愈繁瑣,愈來愈僵化,愈來愈瑣碎,最糟的是你也愈來愈懶得改變,你就會想,那就這樣吧。

 可是有一些人,似乎還有夢,或者還有天份,或者只是熱情。套用ipa的話來說,這些人就像活在一個玻璃罩裡頭。他們冷靜疏離地看著我們所處的塵世,然後將他們看到的感受到的東西化成作品。我覺得這種特質最明顯的就是詩人。寫詩最厲害之處就在於以冷筆道世情。詩是那麼抽象,那麼孤絕而私密的囈語,但大多是在描述一種普世價值及人人皆有的七情六慾。詩貴在用字精鍊,要將很複雜的事情全部濃縮在三言兩語裡,這是我愛讀詩的原因(雖然我也很久沒讀詩了)。

 上個星期去the wall,我也感到一種孤絕卻又迷幻的氣氛。那是我第一次踏進the wall。像是一個祕密的集會,陌生的人們卻交換著一種祕密的語言。彷彿大家是為了某種神祕的宗教而來,朝聖似的要完成某種宗教儀式。當然表演是重要的一環。那晚的8mm sky給我留下深刻的印象。很多人說台灣團走不出英美樂團的影子,但是我卻覺得,他們將英美噪音/後搖/低傳真/爆炸等音樂類型(反正就是樂評們說的那些),與流行音樂做了相當好的融合。會有這種感覺大概是因為我本身雖然聽大量的流行樂,但是聽他們的音樂卻也覺得很好聽。旋律悅耳,該爆的地方爆,該搖的地方搖。一直想寫專文來談他們,但後來想自己也沒那麼偉大,幹嘛開這種莫名其妙的支票。不過我向來很少接觸台灣地下(或獨立)樂團的作品,一方面是不想聽吵的東西,一方面是不想聽自娛自樂自己爽的作品。他們的作品卻讓我覺得,哇,原來台灣團可以玩出這種東西。

 對於我來說,這些玩樂團的朋友也是戴了玻璃罩的人。戴了玻璃罩的人雖然與我們生活在同一個城市,但看見的世界卻與我們那麼不一樣。走進the wall也是一樣。

 開始打這篇文時我還試著進入我的玻璃罩,但是打完發現我似乎很難再進入我的玻璃罩。玻璃罩裡的世界是怎麼樣的呢?對於我來說那是一座玻璃花房,大片大片的玻璃讓它可以永遠沐浴在陽光星光和暴風雨裡,然後裡頭有大量大量的熱帶植物和花卉。有點像剛剛hbo已播出好幾遍的電影paycheck裡的場景一樣。Uma Thurman在電影裡頭飾演一名研究生物化學的博士,最後搞了一間玻璃花房。電影裡Ben Affleck和Uma Thurman初相遇的橋段寫得很言情。班向烏瑪搭訕,自我介紹道,我是麥可。烏瑪說:我是瑞秋。班又問:哦,該稱呼妳小姐還是...夫人?烏瑪說:也許你可以叫我Doctor。班驚訝道:哦,doctor。然後,故事就開始了。

 我還是得先想法子回到我的玻璃罩裡才行。活在玻璃罩裡是很幸福安詳的,我很久沒享受到了。大概只有在安靜的深夜或清晨。

延伸聯結:
paycheck該場對白:
I'm MichaeI.
I'm RacheI.
RacheI Porter.
Is that Miss or Mrs.?
That wouId be Dr. Porter.
Doctor. WeII, excuse me, doctor.
script聯結

5 則留言:

  1. 最近迷上男人叫女人名字的姿勢
    例如bono和mary j.blige合唱的one裡頭
    bono叫的那聲mary:)

    大約幾週之前
    聽見某電台dj放了一個輕柔女聲唱guns 'n' roses的sweet chile o'mine
    好聽
    後來上網查出來了
    是flat pack
    2005年7月發行的單曲
    cool

    ((因為日前忽然遭受大量垃圾留言
    故啟動留言認證機制)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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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from 雷朵

    對我這個實用主義者來說,blogging當然要為了什麼。
    我blogging當初是為了避免困在同質化高的現實社交圈,
    想認識新的朋友,那種很單純透過網路就能交心的人。
    當然是有的。


    聽你把the wall經驗比喻成神秘宗教,
    我曾經也以為blog是神秘宗教,
    要在CSS世界裡,與可親可愛的陌生同志秘密集會。
    可惜,現在它一點也不神秘了。討厭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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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當blog愈來愈受歡迎之後
    它的日誌屬性早就改變了吧
    網際網路的虛擬性和真實性到底如何劃清呢
    到底它和現實生活會否有牴觸呢
    網路上好像有很多這方面的討論
    國外之前好像有好幾個員工寫網誌被開除的案例

    沒關係呀
    如果妳覺得私密度不夠
    再匿名開一個就好囉
    只是問題出在人的矛盾心理吧
    又希望它私密又希望它公開
    這樣自然會困擾了
    畢竟這兩者還是有相互牴觸的地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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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你說的亦也沒錯。
    我當初希望它繞過不冷不熱的寒暄地帶,
    只滲透社交圈最甜蜜溫暖的部分。
    我竟自以為能操縱這個新媒體?!真是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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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到底是怎麼啦
    妳的部落格安然無恙啊
    看不出端倪耶

    其實這個平台很好用啊
    是免錢的宣傳管道啊
    看你怎麼使用而已
    會出什麼大事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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